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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活动]唐代“UFO”被谁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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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唐代“UFO”被谁吃掉了

外太空到底有没有外星人?天空里的不明飞行物,不只是现代人才见过。唐代的逸闻之中,居然也有类似的记载。只不过这个飞行物的运气不大好,它居然被地上的人给吃了……

  飞碟(UFO)最初是由美国人命名的,似乎,美国报道的UFO事件也一直是世界之最。

  这种白色碟状的不明飞行物体,也叫做幽浮,在一般的描绘里,都具有以下一些特性:

  1.速度极快,来无影去无踪,已知的任何飞行器都无法超越。

  2.周身有红、橙、黄、绿、紫等色彩的光线射出。物理学中的惯性对它不起作用,它可以连续地以任何角度,向任何方向前进或后退。

  3.具有反重力的特性,可以以无重力的状态在空中停留、或者快速垂直上升,进而在茫茫的夜空中消失。

  据《原化记》记载,唐代大历年间士人韦滂所亲见的一个不明飞行物体,符合UFO的绝大多数特征,只不过,材质有些特别。那么,就让我们沿着时间的坐标,重新回溯一下这件事的经过吧。

  前文说过,故事的主人公名叫韦滂,乃世家子弟。他身形魁梧,臂力过人,精骑善射,性格豪爽,是个可列名于大唐豪侠中的人物。俗话说,艺高人胆大,这韦滂就是个有名的大胆,晓行夜宿,餐风饮露,从来也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猛人住进“鬼宅”

  韦滂出行的时候,常以弓箭自随,一来用以傍身,二来也因为他是个好吃的主儿,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没有他不吃的东西。飞禽走兽这些传统的菜肴自不必说,韦滂还充分发挥探索精神,将人类食谱进一步扩大。比如说毒蛇、蝎子、蚯蚓、蜣螂、蝼蛄、蚂蚁之类,都成为了他的盘中餐。一旦这些东西出现在韦滂的视线之内,肯定难逃煎炒烹炸的下场。

  一次,韦滂携着仆人在京城赶路,眼见红霞渐隐,寒星初现,马上就要到击鼓宵禁的时候了,一旦顺天门击鼓,各坊市里巷就会随之闭门。官道上行旅断绝,谁敢张弓夜行?让巡查的兵丁抓住了,少不得治个图谋不轨之罪。此时的韦滂,离他要拜访的人家,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就算快马加鞭地疾驰过去,眼看也来不及了。为今之计,只好就近找一个地方投宿,等天亮再赶路。

  正当他东张西望,不知道往哪个方向走好的时候,忽然看见街市中有一户衣着华美、人口众多的官宦人家正喧哗着要举家外出。

  这家的子弟手里捧着大锁,刚要给朱漆大门上锁,韦滂抓紧时机,快步走了过去。通报名姓之后,请求这家的长辈允许自己在这里借宿。

  在那个民风还比较淳朴的年月,收留前来投宿的陌生人,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可是韦滂看年迈的主人沉吟良久,就是不见他点头,逡巡之间,仿佛有不得已的苦衷。

  倘若人家不方便,自己也不便强人所难,韦滂正待向主人拱手告辞,却见主人徐徐开口道:“不是老夫不愿意留你,我家的邻居前几天死了人,刚办完丧事。民间传说,新近死去的人几天以后就会回魂,叫做‘回煞’。猛鬼回魂之夜,无论人兽,都要退避,否则就会有凶丧之事发生,不巧的是,今天正是‘回煞’的日子,我们一家老小,正要前往亲戚家避祸呢。您要在这个时候住在我家,恐怕会遭遇不测,老朽不能不据实相告。我看啊,您还是另找住处去吧。”

  韦滂是个胆大包天、遇神杀神的角色,就算真有猛鬼出现,也吓不住他,听了老者的告诫之后,不退反进:“只要您容许我在这里寄宿,什么凶神恶煞我都不怕,您放心吧,我应付得来。”

  主人见韦滂态度坚决,也不好再固执己见。于是把他领到宅子里,打开厅堂和厨房的门,将寝具和食物所在之处一一指给他看,和韦滂寒暄了几句之后,便率领家内的男女老少,匆匆离去。

  箭射不明飞行物

  韦滂吩咐仆人喂好了马,将马拴在马槽上。又在厅堂点上蜡烛,将主人留下的饭菜热了,饱餐了一顿。酒足饭饱之后,他令仆人到附近的厢房去睡,自己则搬了一张床,放在正厅里,打开门窗,熄灭蜡烛,上好弓弦,抱着双臂坐在床上,静静地等待着。

  彼时月朗风清,群星闪烁,韦滂的双眼在黑暗中熠熠生辉,那是一双犀利的、武人的眼睛。在适应了最初的黑暗之后,他能够看得出暗夜里最幽微的变化。

  守到三更将尽,厢房里早就传出了仆人的鼾声和说梦话的声音,韦滂也已是哈欠连连。正待和衣睡去,忽见外面有一团形如大盘的光亮,自空中缓缓降下,一直飞到厅堂的北门之下,眨眼之间,发出刺目的光芒,将周围照得纤毫毕现,如同白昼一般。

  韦滂见了心头暗喜:好家伙,总算把你等来了!

  他一跃而起,暗中运足力气,拉满弓弦, “嗖”的一声,箭镞携着千钧之力破空而去,同空气相互摩擦所发出的声音震动着耳膜。这一箭不偏不倚,正中那圆盘样的东西,那物体发出骇人的爆裂声,周身的光芒如同有生命一般,不断地闪耀、胀缩……

  韦滂是个胆大心细的人,并没有被这起初的胜利冲昏头脑,抬手间,又连补两箭,箭箭中的,那东西所发出的光亮,渐渐暗淡下去,而且,再也不能肆意飞行了。就那样一动不动地停在半空。

  韦滂走上前去,将箭镞拔下,那圆盘状的东西应声跌落在地上。光华熄灭,眼前黑黝黝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韦滂大声将奴仆唤醒,吩咐仆人点亮灯火,想要看一看,方才他射下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仆人从榻上爬起来,睡眼蒙眬地点燃了烛火。此时此刻,在场的每个人心里,都充满了忐忑和好奇。

  灯光驱散了黑暗,摇曳的烛火之下,呈现在他们面前的,竟然是一团怪肉。怪肉四面都长了眼睛,那光线,就是从眼睛里发出来的。眼睛开阖之际,光芒也随之明灭。

  韦滂哈哈大笑,口中叹道:主人所言非虚,这就是传说中的“煞鬼”吧。

  那么,他是如何处置这个“煞鬼”的呢?聪明的你也许早已猜出了大概。他大手一挥,吩咐仆人立即生火,将这团肉扔进锅里,配以厨房里能够找到的各种调料,亲自把它给煮了。

  那东西在锅内散发出极香的肉味,韦滂垂涎欲滴,食指大动。等到锅里的东西熟透,捞上来细细切碎,同仆人一同分食了,那些肉甘美异常,他以往吃过的任何东西都无法比拟。多年以后,韦滂回想起这顿消夜,还会露出神往的表情。

  这团肉体积不小,韦滂又是一个仗义的人。这房子的主人留他住宿,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自己也不能不有所表示,所以,韦滂还特意为主人留了一半。

  天亮之后,出去避祸的主人一家赶回来了。推开房门,见韦滂等人安然无恙,都十分惊喜。韦滂将他昨晚的遭遇跟主人细述了一遍,并把“煞鬼”之肉端出来献给主人。主人一家望着兴高采烈的韦滂,个个惊叹不已。

  这就是唐朝出现的“飞碟”的下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它叫人给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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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一篇文章,说中国人的文化都是吃的文化。说人傻“白痴”等等,具体的都忘记了。看了你的文章,感觉这个飞碟也够悲惨的。好不容易来了一次中国,最后还成了口中美味。可悲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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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就是牛逼啊,连外星人都敢吃,呵呵,就是不知道这个事情的真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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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厉害了,中国人就是什么都敢吃啊,这个吃文化简直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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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原文的出处啊?想看看原文是怎么说的,现在的翻译常常有附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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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一个生物体中国人的第一反应恐怕就是能不能吃,以及怎么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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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原文:
唐大历中,士人韦滂,膂力过人,夜行一无所惧。善骑射,每以弓矢随行。非止取鸟兽烹灸,至于蛇蝎、蚯蚓、蜣螂、蝼蛄之类,见之则食。尝于京师暮行,鼓声向绝,主人尚远,将求宿,不知何诣。忽见市中一衣冠家,移家出宅。子弟欲锁门。滂求寄宿,主人曰:“此宅邻家有丧,俗云,妨杀入宅,当损人物。今将家口于侧近亲故家避之,明日即归。不可不以奉白也。”韦曰:“但许寄宿,复何害也。杀鬼吾自当之。”主人遂引韦入宅,开堂厨,示以床榻,饮食皆备。滂令仆使歇马槽上,置烛灯于堂中,又使入厨具食。食讫,令仆夫宿于别屋,滂列床于堂,开其双扉,息烛张弓,坐以伺之。至三更欲尽,忽见一光,如大盘,自空飞下厅北门扉下,照耀如火。滂见尤喜,于暗中,引满射之,一箭正中,爆然有声。火乃掣掣如动,连射三箭,光色渐微,已不能动。携弓直往拔箭,光物堕地。滂呼奴,取火照之,乃一团肉,四向有眼,眼数开动,即光。滂笑曰:“杀鬼之言,果不虚也。”乃令奴烹之。而肉味馨香极甚。煮令过熟,乃切割,为挚挚之,尤觉芳美。乃沾奴仆,留半呈主人。至明,主人归,见韦生,喜其无恙。韦乃说得杀鬼,献所留之肉,主人惊叹而已。(出《原化记》)

这里唯一能和飞碟有联系的就是:忽见一光,如大盘。请注意原文:忽见一‘光’,是指‘光’如盘。
我们看古诗:清代龚鼎孳《念奴娇·中秋得南鸿喜赋用东坡中秋韵》词:“小字鸳鸯颠倒认,凭晶盘凝碧。”
李商隐《碧城》诗:“若是晓珠明又定,一生长对水精盘。”
唐代卢仝《月蚀》诗:“烂银盘从海底出,出来照我草屋东。”
唐代曹松《中秋对月》诗:“无云世界秋三五,共看蟾盘上海涯。”
就知道月亮就多被比喻成盘,因此大家说这个盘是形容词还是指飞碟?

[ 本帖最后由 anna9876 于 2010-10-1 19: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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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啊
这也太扯了吧 真是的  有点墨水的都能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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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中也有很多记载,不过把飞行物给吃了还是相当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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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到现今还被比喻做是敢于冒险和尝试的人的,不知道这个敢于吃外星生物的主人公大家看了有何想法?我感觉有点像是以前新闻上报道的捕捉到极其珍贵的鹦鹉螺其活化石的价值而把打煮来吃了的那个人是一样的,而且比那个还要厉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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