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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众点评] 小伙婚前全款买房 离婚后法院判99%房产归女方 [打印本页]

作者: 观海听涛    时间: 2018-5-7 14:25     标题: 小伙婚前全款买房 离婚后法院判99%房产归女方

小天与小美都是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人,经朋友介绍两人在2016年结为夫妻,小天在婚前个人全款在萧山城区购买房屋一套,因为是期房,产权证要在婚后才能办理下来。

  在小天与小美结婚后,一次因为家庭矛盾,双方吵了起来,小天一时冲动还打了小美,并且说,“这房子是我的房子,你给我滚”。

  小美在被打后又听到这样的话,内心感到非常委屈,立马收拾行李回了娘家。过了几天,小天也冷静下来,想想自己跟小美之间还是有感情的,知道自己打人不对,也不应该说房子是他一个人而不让小美住的话,仍然想要挽回这段感情。于是,他跟女方说,你回来吧,我给你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这样房子就不是我一个人的了。小美也同意了。


  两个人就跑到房管局去加名了,房管局问俩人,你们要不要分份额。男方表现得很大方,说没事,全给女方好了。小美说不用全给我,你给我99%就可以了,给你1%。

  双方在房管局就该分割内容签订了由房管局提供的格式协议一份,房管局也给他们做了询问笔录。最后,完成了房屋的加名手续。

  没过多久小天又有对小美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小美到法院起诉离婚。

  对于案涉房屋的分割问题,小美认为,小天自愿把房产的99%给自己,又不是自己逼迫他给的,就应该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

  而小天提出,自己当时是为了让女方回心转意才这么说的,而且当时认为反正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总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该房屋本就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给小美一半就不错了,只给我1%也太不公平了,因此,该房屋应当平均分割。

  那么该房产到底应该怎么分呢?

  法院认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而因为女方享有99%的份额,因此,将该房屋所有权判归女方所有为宜,女方向男方支付房产现值的1%作为补偿。




点评:看了新闻一般人都会觉得男方很冤枉,但根据法律,婚前财产确实是男方单独所有,但因为那次变更登记,特别是份额分割,是婚内完成,即财产的再处置,因此判罚无错误,所以提醒一下广大拥有婚前财产的同志,学学法吧
作者: loop2005    时间: 2018-5-7 15:28

我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房管局能写什么百分比?
作者: FGTYHU    时间: 2018-5-7 21:46

房管局还能管分配房子么?这事不是得到公证处公正么应该和赠与遗嘱差不多吧房管局没有这个权利也没有这项作用
作者: 一蓑烟雨任平生    时间: 2018-5-8 00:04

房管局还有分房子的权利?管分家不?管儿女不孝顺吗?
作者: fr290    时间: 2018-5-8 09:02

我是第一次听说房产份额的,但是不管是不是真的事情,男方自己签的字,作为一个成年人,就要知道签字的后果,法院这么判没有错!
作者: sl_oop    时间: 2018-5-15 19:35

别管什么份额不份额的,家暴了离婚了房子给女的有什么错。
作者: 2357562003    时间: 2018-5-16 07:59

只能说明男的自己作死,做为咱们男人你就有责任为这个家负责,妻子是陪你度过下半生的人,你都不理解,朋友在你眼里肯定也是可有可无,亲人你都不在乎,更可况朋友呢,楼主,辛苦了。
作者: dlxq    时间: 2018-5-16 08:41

我只听说过房产证上写夫妻两人名字的,但没听说过房管局还管分份额的,而且没有公证的话是无效的,房管局应该没有这个权利。但此事也暴露出一个问题,虽说夫妻双方要互相坦诚,但在财产问题上在坦诚的基础上要有原则,尤其是婚前财产公证上更是如此,否则就有可能后悔莫及。
作者: zzmbxcvbnm    时间: 2018-5-17 17:29

所以说大家要谨慎对待合同一类的有约束力的文本,签字了就是要负责任的,法律不是儿戏
作者: j100000    时间: 2018-5-17 23:28

哎,房子问题困扰老百姓啊,本来只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需求
作者: bestlh    时间: 2018-5-19 01:15

以前是要婚前公正过,才是保护。现在好像不用了,(不是很确定)看新闻上说的。家暴现在 可以判刑的,已算刑事案件。
作者: taijishou01    时间: 2018-5-19 09:45

老的房产证上只有产权所有人的名字,而不会有什么份额。而现在新的房产证上是会有产权所有人所占有的份额的。
作者: taoxuesheng    时间: 2018-5-23 12:14

另一种程度上的法律文盲~现阶段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已经深深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你的一言一行都具有法律效力。谨言慎行~房产,现阶段的刚需,就因为希望老婆回心转意的一句话失去了!不过回头想想,你一个大老爷们对自己的爱人家暴,是可忍孰不可忍!失去房产也是你活该!暴利面向自己最亲密的人,最让人不解。去房产局增加名字时的夸下海口,因暴利而离婚后的“婚前财产”!可见这个男人是多么的虚伪!离婚是必须的!房产就当做一段失败婚姻的补偿了!
作者: cuincy    时间: 2018-5-28 20:36

要为自己做的任何事情负责,法律生效的东西没啥好说的。  不过小伙确实够让人无语,这么搞 再多家产都会被玩光
作者: 浪子佳人    时间: 2018-6-2 08:35

第一次听说房管局可以分割房产比例的,不过这小伙也是可以的,像这样的文件一旦签字就是有法律效应了。
作者: wuyz000    时间: 2018-6-4 14:27

现在的婚姻试问有多少稳定性呢?这个小伙子不知道厉害啊,这下长记性了。
作者: jason0323    时间: 2018-6-4 16:16

房子把婚姻搞得前怕狼后怕虎,这个社会太现实了
作者: 框框    时间: 2018-6-15 12:50

婚内赠与?按这个考察的?
该是协商解决吧。
作者: sakura0101    时间: 2018-6-15 16:17

法律就是这样的,房产证上写谁的就是谁的,其他基本上都无所谓
作者: lzy0404    时间: 2018-6-15 23:29

这个真不怪女方吧,男方自己要装这个逼,当初加名心里面不也是想着反正是一半么。不过房子基本给女方了,那别的还是可以的争一下的
作者: lzy0404    时间: 2018-6-15 23:30     标题: 回复 15楼 的帖子

真的可以,就跟开公司一样,当然可以分份额,一般是一人一半,就是各50%,小伙要装这个逼怪谁呢
作者: zhichitianya    时间: 2019-2-26 13:58

当初装大方都给人家,这回要离婚了房子没了傻眼了吧。
作者: wj15088    时间: 2019-2-26 14:10

我也是第一次听说房产份额,看来还是要多多学习知识啊
作者: quickfire1979    时间: 2019-2-26 21:04

现有法律已经改革了,必须要求婚前财产只要是自己给钱的,即使结婚离婚后也是个人的
作者: XUbieshuohua    时间: 2019-2-26 22:53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要在冲动下做任何事情,首先他冲动的打了他的妻子就不对,然后他又冲动了把他的房子的99%给了女方,最后落得个人财两空
作者: x1025459442    时间: 2019-2-27 10:54

说到底还是男子自己作死,要是好好对妻子,哪还会有离婚呢
作者: goudan    时间: 2019-2-27 11:34

房子的困扰 麻烦。也准备变更名字‘’
作者: BOBBYYU8    时间: 2019-2-27 13:36

不管什么时候,重大事项都要保持理性,不要冲动。
作者: mengxiang999    时间: 2019-3-1 08:44

没有谁对谁错,双方约定而已
作者: hundanshen    时间: 2019-3-16 10:12

房子是一个家庭的命脉,不管怎么分割总会有一方不公平,不管怎么说,还是那句话,婚姻不是儿戏,结婚需谨慎
作者: woc156    时间: 2019-8-7 11:44

这个让女友回心转意的方法,是你实施家暴的时候有考虑过给自己留的后路吗?
作者: jx889    时间: 2019-8-19 14:23

多学学法律知识吧,这是一种赠与行为,打人就不对,不作不死,算是教训吧!
作者: 武帝    时间: 2019-8-22 21:11

现在房管局登记房产信息时,都可以登记份额的啊。
有很多父母在房子添加自己的子女名字时,都会要求写份额的。
而且父母只占小比例,子女占大比例。
作者: waxxhpp20040901    时间: 2019-8-23 04:35

真是亏大了,所以广大男同胞要牢记,女的惯不得,惯出毛病就麻烦了
作者: 好看123    时间: 2019-8-23 19:09

这个应该是房管局的问题吧,这个不可能在上面写份额的,加名,除非是分割房产,拿两本证才会有份额这个说法。
作者: ghvb2020    时间: 2019-10-6 06:16

这是男方自愿给的,又不是女方强要的,这官司怎么打?
作者: zxgd009    时间: 2019-10-6 15:02

格式协议是有法律效应的,男的自愿给女方百分之99,怪得了别人吗?
作者: fbihtf    时间: 2019-10-7 02:26

我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房屋权属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
楼主说的就是第二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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