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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 婺源县一男子非法猎捕“斑嘴鸭”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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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一男子非法猎捕“斑嘴鸭”被处罚

   近日,婺源县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猎捕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7月30日上午8时许,婺源县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出警路过秋口镇洙西村时,发现一名手里抓着一只疑似野鸭的男子,正急着赶路。民警发现这一可疑男子后,立即停下车上前盘问。可疑男子慌不择路,撞进了前来盘问的警察“怀中”。

   据违法嫌疑人汪某交代,当天凌晨3时许,他在秋口镇洙西村附近的河道内网鱼时,惊动了一群正在河边草丛中休憩的野鸭,其中一只受惊的野鸭正好撞上了他,被其徒手捕获。当他收网离岸带着“战利品”回家时,却被森林公安民警逮个正着。经婺源县野保站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认汪某非法猎捕的野鸭为“斑嘴鸭”,属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检查无伤害可以放飞,民警当场将这只“斑嘴鸭”放回了它熟悉的小溪中。

   目前,违法嫌疑人汪某已被城郊森林派出所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行政处罚。










        点评:一般来说如果一种野生动物它被列为是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那么就说明这种动物目前来说在世界上是比较少的,所以才要保护起来,如果人们肆意的抓捕这些已经很少的野生动物的话,那么估计在不久的将来,这种动物就会灭绝,所以为了这些动物不灭绝,还是少抓捕是对的,想抓抓普通鸭子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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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untanlecai 金币 +5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9-8-4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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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多人还是迷信野味,其实味道和营养不一定比得上养殖的,真惹上什么奇怪的寄生虫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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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也鱼也不许捕,那也不让抓,有个十年,二十年,什么动物都大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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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请问大人,在下目不识丁,常年困居荒野乡村,每日仅知劳作温饱,往日见山野间禽兽出没不觉其珍贵,只以能否果腹度量,不知世间已历千年,且乃此禽袭我在先,我擒而未伤,尚不及食,算不算得犯法?

1.“民警发现这一可疑男子后,立即停下车上前盘问。可疑男子慌不择路,撞进了前来盘问的警察“怀中”。”
各位看官不觉得这句子有问题?
2.我是乡下来的,出来快二十年来,所以我知道很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可我还知道很多人跟我当年一样无知,所以我能理解那些看着就很SB的事。所以请不要拿“你以为”“你觉得”衡量那些你看着就觉得理所当然的事。
3.如今的执法部门自己懒却又总爱推卸责任。一群乡下司空见惯的野鸭,谁知道那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我只知道熊猫是“国宝”。如此,个人觉得,批评能接受,行政处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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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untanlecai 金币 +8 认真回复,奖励! 2019-8-6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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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同意楼上的说法,事实上现实中这些捕猎的人对于什么是保护动物什么不是保护动物一清二楚
之前什么大学生偷鸟被判10年也是,明明就是偷猎群群主,还装是打麻雀不知道
真要是不知道被警察盘问为什么慌不择路,按正常不是应该笑嘻嘻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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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untanlecai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9-8-7 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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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4楼看法,不知道如果能算理由,这世界上还有犯法的人吗?都给一句不知道这么做犯法就得了呗。偏远地区还有买老婆孩子的,那些人一样觉得花钱买卖天经地义,难道也不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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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untanlecai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9-8-7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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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和之前报道,掏鸟蛋(国家保护动物,行为人不知)被判十年有什么区别?国家保护动物不假,可是人人都知道哪些是保护动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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